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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环境部门发出投资引导性建议

(来源:第一财经)

      

       由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存在明显过剩的情况,今年以来,多地生态环境部门纷纷发出项目建设引导性建议,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等项目亮红灯,提醒投资者避免投资风险。

       据记者掌握的信息,今年以来,江西、山东、吉林、广西等多地生态环境部门已发出相关提示,建议社会资本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避免产能闲置、减少资源浪费。

       受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9月13日发出的《关于发布2022年度江西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建议》称,“总体上看,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实际生产经营负荷长期处于较低水平,部分利用处置设施可能存在长期闲置情况。”

       该中心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江西省危险废物实际综合利用量约占核发综合利用能力的35.4%,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约占核发处置能力的40.0%。

       调查发现,目前,江西省内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缺口的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主要有:含砷废物、含铬废物、钨渣和易燃性磷渣等;利用处置能力严重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主要有:含铜铅锌镍锡等有色金属废物、废稀贵金属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电路板和废包装桶等。

       2021年,该中心也发布了相关建设项目投资引导性公告,将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的含铜、铅、锌、镍、贵金属、锡冶炼及废矿物油、废煤焦油、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新扩建项目,列为“谨慎投资类”项目,建议投资者谨慎投资,避免产能闲置、减少资源浪费。

       今年6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也称,2021年全市产废企业委托利用危险废物10.81万吨,委托处置危险废物35.56万吨,而全市综合利用规模已达205.73万吨/年,综合处置规模50.05万吨/年,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远大于企业委托需求。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远超全市产废总量,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利用能力已严重过剩。”淄博市上述公告称,鉴于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已超出处置需求,原则上不再批准新(扩)建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集团内部自建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除外),不再批准新(扩)建危险废物填埋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扩)建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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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应通过科学评估、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图为长三角某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函也反映,“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在项目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低水平重复性建设、结构性失衡及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严重过剩等突出问题。”建议地方环境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准入政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今年的第1号公告就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投资建设指导性建议》,该建议称,“我省利用处置能力在‘十四五’期间仍将严重过剩,利用处置设施可能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

       19日上午,有环保专家对记者表示,一些地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域出现的问题,既有低水平重复性建设、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严重过剩的问题,也有结构性失衡的问题,同时也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的情况时有发生。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切实解决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科学评估、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分行业领域、分区域地域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该通知明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开展专业化建设运营服务。

    “在我看来,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小企业、小作坊。只有断了他们的财路,才有我们的生路。”19日,山东日照一家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